组织架构
一、组织建设原则
印度尼西亚杭州商会坚持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协同化的组织建设原则,围绕会员服务、资源协同、行业交流与商会发展,建立了职责明确、分工有序、协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。
商会以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,下设理事会,并由会长统筹商会整体工作。根据商会日常管理、会员服务、监督协调、对外联络及区域发展需要,设立监事长体系、理事长体系、执行会长体系、秘书长体系及分会理事会,共同推动商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组织架构一览
| 机构/体系 | 下设组织与岗位 |
|---|---|
| 会员代表大会 | 理事会 |
| 理事会 | 会长;荣誉与顾问体系(荣誉会长、名誉会长、顾问、荣誉理事) |
| 会长 | 监事长体系、理事长体系、执行会长体系、秘书长体系、分会理事会 |
| 监事长体系 | 监事长、副监事长、监事 |
| 理事长体系 | 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理事、印尼杭州商会青年部 |
| 执行会长体系 | 执行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财务部 |
| 秘书长体系 | 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秘书处(下设宣传部) |
| 分会理事会 | 三宝垄分会、泗水分会、杭州分会、巴淡分会、上海分会、广州分会 |
二、会员代表大会
会员代表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负责商会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,并依法依章程行使相关职权。
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民主程序组成理事会,对商会发展方向、组织建设及重大事务发挥重要决策作用。
三、理事会
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执行机构,负责贯彻落实会员代表大会决议,并对商会重要工作进行统筹、决策与监督。
荣誉与顾问体系
理事会下设荣誉与顾问体系,为商会发展提供指导、咨询与支持,包括:
- 荣誉会长
- 名誉会长
- 顾问
- 荣誉理事
四、会长
会长负责统筹商会整体发展与重要事务,组织推动理事会及商会各项决议的实施,协调各管理体系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。
会长体系下设五个主要组织板块
- 监事长体系
- 理事长体系
- 执行会长体系
- 秘书长体系
- 分会理事会
五、监事长体系
监事长体系承担商会内部监督与规范管理职能,协助保障商会各项工作依法、依规、依章程开展。
下设
- 副监事长
- 监事
六、理事长体系
理事长体系协助推进理事会相关工作,加强商会理事成员之间的协同与联系,并参与商会各项重点事务的组织实施。
下设
- 副理事长
- 理事
- 印尼杭州商会青年部
其中,印尼杭州商会青年部重点加强青年企业家、青年会员之间的交流与联系,为商会持续发展注入年轻力量。
七、执行会长体系
执行会长体系协助会长推进商会日常及重点事务,促进各项决策和工作任务落地实施。
下设
- 常务副会长
- 副会长
- 财务部
财务部负责配合商会开展相关财务管理与财务事务工作,为商会规范运行提供支持。
八、秘书长体系
秘书长体系承担商会日常运营、组织协调、会员服务及行政事务等工作,是商会日常运转的重要执行体系。
下设
- 副秘书长
- 秘书处
- 宣传部
其中,秘书处负责商会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与执行,宣传部负责商会品牌传播、活动宣传及对外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。
九、分会理事会
为加强区域联动和会员资源协同,商会设立分会理事会,推动不同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与资源共享。
目前设有
- 三宝垄分会
- 泗水分会
- 杭州分会
- 巴淡分会
- 上海分会
- 广州分会